犯罪嫌疑人杨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广元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羁押在广元市看守所。
2018年5月13日四川律法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5月14日指派李志律师在广元市看守所会见了非法经营罪犯罪嫌疑人杨某。会见后,李志律师认为杨某认罪态度好,系初犯,取保候审不致发生危害社会,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2018年5月17日,李志律师向广元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提交书面取保候审申请书并就符合取保候审充分交换意见。经济开发区采纳李志律师意见,于2018年5月21日对杨某作出取保候审决定,杨某于当日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