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律师亲办案例
承办的组织非法聚集罪被告人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来源:李志律师
发布时间:2019-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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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涉嫌犯组织非法聚集罪于20171223日被四川省苍溪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苍溪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8126日被执行逮捕,羁押在广元市看守所。

2019年122日四川律法律师事务所接受其家属刘某某委托,当日指派李志律师担任杨某的辩护人。律师接受指派后,多次会见了杨某,多次与承办机关交换意见。

公诉机关指控杨某等人组织他人于2017921日、2017926日、20171114-16日、20171212日在苍溪**公司驻地非法聚集、20171127日在苍溪县人民政府非法聚集、20171221日在广元市人民政府非法聚集,构成组织非法聚集罪,应当以组织非法聚集罪追究刑事责任。

杨某认为其行为不构成组织非法聚集罪,律师和杨某多次交换意见后,为杨某作不构成组织非法聚集罪辩护。庭审结束后,律师多次与承办法官交换意见。苍溪县人民法院于2019320日作出判决:杨某犯组织非法聚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杨某于2019322日被释放。杨某服判,没有上诉。其家属对判决结果相当满意。

该案涉及亭子湖数万移民,且参与聚集移民人数众多,有时候多达上千人,其中到广元市人民政府非法聚集达300余人,在广元有重大影响。律师介入案件后,不但给杨某说理说法,而且还给很多移民说理说法,取得好的社会效果。通过该案总结,律师不但要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而且还要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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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志
  • 执业律所:
    四川律法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5108*********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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