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律师亲办案例
律师承办的非法经营罪案被告人杨某某被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来源:李志律师
发布时间:2019-05-25
浏览量:2961

杨某某涉嫌犯非法经营罪于2018510日被广元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羁押在广元市看守所。

2018年513日四川律法律师事务所接受其家属蒋某某委托,当日指派李志律师担任杨某某的辩护人。李志律师接受指派后,多次会见了杨某某。

2019年517日,李志律师向广元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提交书面取保候审申请书,经济开发区分局采纳李志律师意见,于2018521日对杨某某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并于当日将杨某某释放。

2018年76日,经济开发区分局向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利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期间两次退回经济开发区分局补充侦查,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对杨某某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该案的成功,是律师仔细阅卷的结果,是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灵活适用的结果,是多次和承办人员交换意见的结果,是长期刑辩经验总结和提升的结果。

以上内容由李志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李志律师咨询。
李志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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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三段百丽城二期5楼5-6室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志
  • 执业律所:
    四川律法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5108*********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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